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
提示性公告
投资者郭克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李晓雨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郭克云 |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_____________ ?不适用 |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 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郭克云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郭克云于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74,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0%,本次权益变动后,郭克云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5.90%变动至15.0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 (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 变动后股数 (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 时间区间 |
| 郭克云 | 1907.4148 | 15.90% | 1799.9948 | 15.00% | 集中竞价 ? 大宗交易 ? 其他:____(请 注明) | 2026/1/10- 2026/1/16 |
三、 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4、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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