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3月1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本次会议,豁免提前通知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受让文兆军先生和罗志宏先生持有的东莞市稳扬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18.18%的股权(对应标的公司出资额2,727,272.73元),交易价格9,000.00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