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603990):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福意)

原标题:麦迪科技: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福意)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白福意)
作为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现将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白福意,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现浙江财经大学)会计系。具有会计师职称与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职于浙江省供销社(浙江省兴合集团)、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诚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杭州福海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投资经理,中景辉(杭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擅长企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与集团财务管控、战略咨询及投融资并购。

(二)独立性自查说明
本人自2025年5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本人无缺席情况。每次表决前,本人均认真的审阅了董事会全部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秉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职责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审计委 员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白福意 5 5 0 0

独立董事 应参加提名委 员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白福意 1 1 0 0

独立董事 应参加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 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白福意 5 5 0 0
本人认真负责地对相关议案做好专业把关,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高质量发展。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勤勉尽责,对公司财务管理、审计业务、融资及资金、人力资源等环节做了查阅,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创新业务发展等重大事项给予了意见。

1、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3、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主任委员,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将其作为确保审计监督工作有效开展、维护审计结果客观公正的重要保障。在日常工作中,本人积极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多种方式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方面,本人定期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交流,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深入了解内部审计工作的整体规划与执行情况。同时,按季度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对内审工作进展进行细致审核,确保内部审计计划得到有效执行与落实。通过持续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不断提升。

另一方面,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针对重点事项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通过充分沟通,确保审计意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维护了审计结果的权威性。同时,积极协调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之间的合作,促进双方在审计工作中的有效协同,共同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上述沟通与监督工作,本人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确保了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阅公司拟发布的财务报告及业绩公告时,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及时、合规地披露企业信息,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知情权。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与股东进行面对面及线上交流,认真听取其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始终保持邮箱等联系方式的公开透明,为中小股东提供便捷的沟通渠道。此外,本人还通过浏览证券网站、上证E互动等平台,密切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建议。针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本人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考察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9天,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现场考察。公司就公司业务流程、监管政策要点与变化、每季度内部审计情况、业务发展情况等方面问题多次向独立董事们做了汇报。本人也向公司提出:低空救援及人形机器人都属于目前资本市场上受关注度较高的项目。低空医疗救援应用比较狭窄和低频,比较难形成商业化应用,可以考虑与医疗机构、政府主管部门在公众体育项目中,提供低空救援支持,以此提升公司知名度。项目落地需要能覆盖投入,寻找现有政府已经投入的无人机救灾、监控合作是否可行?公司可以做些尝试。康养机器人项目未来发展前景较大,但目前有很多技术难题需要解决,离商业化仍有较大差距,公司目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共组课题研究医疗场景的智能机器人是可行途径。在人形机器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以细分领域非人形机器人作为产业切入点,以成熟产品打开市场,提供利润及现金流,建议考察较早进入老龄化的日本康养的一些人性化设计与自动化设备,也可以找成熟的具有轻医疗特点的保健康养智能设备公司合作或挖掘可并购目标。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且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具体表现为: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确保信息传递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为本人工作提供充分便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精心筹备各类会议材料,并在会议召开前及时、准确地送达,确保本人能够基于全面、可靠的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这种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了本人履职的独立性与专业性。

(九)学习与培训情况
本人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公司也定期组织合规履职培训,进一步加深了独立董事法律责任、合规履职要点、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具备商业合理性与必要性。相关交易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定价遵循公允、市场化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公允,未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选举公司独立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选举公司独立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三)董事及独立董事薪酬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董事及独立董事薪酬相关事项。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发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事项。

(五)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无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情况。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在认真核查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之后,本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内部审计监督与自我评价。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中汇所过去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所了解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情况符合要求。为维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高效顺利开展,本人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八)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为维护持有人和全体中小股东利益,基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解锁等实施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解锁的1,037,300股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为5.21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用途为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完成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自筹划以来,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积极推进各项筹备工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更好地维护保障公司、员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草案)》等文件一并终止。回购专用账户中103.73万股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不再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其余股份用途不变。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检查,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秉持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独立、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以专业视角审慎行使表决权,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诚信与勤勉义务,全力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整体利益。在此,对公司在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展望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战略发展及投融资并购的经验优势,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建议。持续深化与公司的沟通和协作,助力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白福意
2026年3月16日

返回顶部
跳到底部

Copyright ©2024 本站由 灵灵猴 版权所有,站长QQ303154759.津ICP备2024027016号-5,本站部分内容为转载,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处理 open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