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会会议 次数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 席 | 会次数 | 会次数 |
| 9 | 9 | 0 | 0 | 3 | 2 |
况
(一)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与1次战略
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投资计
划等事项,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充分履行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与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报告等事项。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共参与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核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与控股股东共
同投资设立广州华隧盾构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等事项,并发表独立
意见,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此外,根据公司章程等制度
的有关规定,提名董事淡念阳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推
动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业务状况
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
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公司能严格执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2025年公司董
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
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
专业知识,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需要的资料。
(三)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尽职做好年报披露工作。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
露过程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切实保护社会公众
股股东的权益。
(五)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本人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
度业绩说明会,认真回复投资者提问,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沟
通交流。日常工作中,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关注
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公司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对公司
的提问和公司接待机构调研的讨论内容,及时了解投资者关注的
问题并做好沟通。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
除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度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前往公司
山东滨州、江苏连云港、安徽濉溪、广东韶关、广东云浮的光伏、
风电、储能清洁能源项目一线开展调研,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5天,在现场检查与调研中未发现异常情形。在日常工作沟通中,
本人通过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
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学习培训,参与深交所第146期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及线上学习。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
责,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
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
决策,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梁彤缨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