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或价值判断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A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中国黄金集团在内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中国黄金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其他股票由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
除中国黄金集团外,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中国黄金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竞价过程,且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中国黄金集团将继续以人民币10,000万元,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9,200,569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6、中国黄金集团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共享。
8、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2025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9、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财务数据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0
、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钴源供应商较少且公司钴源采购集中的风险
公司使用的γ射线主要由放射性同位素钴-60产生,需要通过采购钴源补充钴源活度的持续衰减或扩大产能。全球范围内的钴-60供应商主要有诺迪安、JSCIsotope和中核同兴等。出于钴源品质、售后服务、价格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公司主要通过与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方式来保障公司钴源供给。若未来出现钴源采购价格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钴源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至下游,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二)质量控制风险
辐照技术服务企业需要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加大质量管控力度,以确保辐照灭菌稳定性及服务质量能够满足客户要求。若公司受管理松懈导致的人为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未得到正确处理等因素影响,导致辐照剂量未能满足合同约定或未能符合相关标准,引起相关产品的返工、报废,或由于相关产品灭菌质量问题未在检测环节中被发现,最终流入终端消费市场引起质量事件。公司可能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导致公司市场份额下降、整体品牌形象受损。
(三)辐照装置故障导致的安全风险
公司严格按照行业相关标准使用钴源,未发生过辐射安全事故,但仍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公司因管理松懈导致的人为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未得到正确处理,进而引发辐射事故或事件的可能性。一旦发生事故,公司将面临包括限期整改、罚款、吊销辐射安全许可证等在内的监管处罚,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四)钴源折旧变动而导致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购置钴源为公司的主要支出之一,钴源折旧费为公司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钴源在使用寿命内按照衰减系数分期折旧,为约束性固定成本,不因服务量的变化而变化。若未来公司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导致销售收入不足以覆盖钴源的折旧成本,公司将面临利润水平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五)创新风险
公司是我国最早将辐照技术进行工业化应用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和技术创新,在辐照装置的应用技术、辐照自控系统与信息化技术、产品灭菌的开发和控制技术等方面形成了多项创新性强、实用性高的科技成果,但公司未来的成长受行业环境、市场需求、研发和技术创新等内外部因素综合影响,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继续保持优势,下游应用领域扩展与产业融合未能达到预期,则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下滑或不能持续增长的风险。
(六)技术手段竞争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利用放射性同位素钴-60产生的γ射线、电子加速器装置产生的电子束以及高温蒸汽等技术,服务于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药品及包装材料等行业客户,该等客户中部分产品也可采用化学试剂熏蒸等其他消毒灭菌技术手段。
若未来客户出于成本等因素的考虑,选择其他消毒灭菌技术,或公司未来不能对技术、市场等发展趋势做出正确判断,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成长性风险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我国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但公司未来的成长受行业环境、市场需求、研发和技术创新等内外部因素综合影响,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市场拓展未能达到预期,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下滑或不能持续增长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的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和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公司进行了充分的行业分析、市场调研和技术储备,并制定了完善的市场开拓措施。但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市场开拓、技术应用能否顺利进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产X
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公司电子束、 射线等技术应用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另外,公司现有技术以γ辐照、电子束辐照为主,本次募投涉及新建X射线辐照装置,属于公司新涉足的技术方向。由于该类装置在工艺控制、设备运维、安全管理等方面与现有体系存在差异,公司相关实操经验不足,可能面临工艺调试周期长、设备运行稳定性不足、运营成本上升等问题,不利于募投项目顺利投产及效益达成。
目 录
释 义..........................................................................................................................11
一、一般词汇.......................................................................................................11
......................................................................................................12
二、专业词汇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12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14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4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6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31..........................................................43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45
七、合法合规及诉讼、仲裁情况......................................................................47
八、报告期内交易所对发行人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51九、最近一期业绩情况......................................................................................51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54
..............................................................................54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58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59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62
五、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62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63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说明......................63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64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6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6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65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73五、募集资金是否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78六、通过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合理性..........................79七、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关系..........................80八、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或限制类、淘汰类行业..............................................................................................................81
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82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83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84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及整合计划..............84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84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8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86五、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86.....................................................88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88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88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及延期情况..................................................................89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89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90..............................90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七、前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说明..................................................................90八、前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92
九、前次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92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92十一、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93.....................................................................9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94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97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97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99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99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100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10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103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04
六、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105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一、一般词汇
| 发行人、中金辐照、公 司 | 指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 指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事项 |
|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 明书 | 指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 |
| 深圳金鹏源 | 指 | 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 上海金鹏源 | 指 | 上海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 天津金鹏源 | 指 | 天津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 |
| 武汉辐照 | 指 | 中金辐照武汉有限公司 |
| 成都辐照 | 指 | 中金辐照成都有限公司 |
| 重庆辐照 | 指 | 中金辐照重庆有限公司 |
| 河北科技 | 指 | 中金辐照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
| 镇江医疗 | 指 | 中金医疗(镇江)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镇江中金医疗消毒供 应中心有限公司 |
| 海南健康 | 指 | 中金健康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金辐照科技 (镇江)有限公司、中金新能源(镇江)有限公司、中金辐 照(镇江)有限公司 |
| 嘉兴健康 | 指 | 中金健康科技(嘉兴)有限公司 |
| 长沙健康 | 指 | 中金健康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
| 秦皇岛健康 | 指 | 中金健康医疗(秦皇岛)有限公司 |
| 安徽健康 | 指 | 中金健康科技(安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金健康科技 (合肥)有限公司 |
| 青岛分公司 | 指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 光明分公司 | 指 | 深圳市金鹏源辐照技术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
| 检测分公司 | 指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分公司 |
| 中国黄金集团 | 指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 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申报会计师、审计机 构、中兴华 | 指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申报律师、律师、大成 | 指 |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见第18号》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 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会 | 指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报告期、报告期内、最 近三年 | 指 | 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钴-60、钴源、Co-60 | 指 | 金属元素钴-59的同位素之一,具有放射性,其半衰期为 5.27年。它会通过β衰变成为镍-60,同时会放出两束γ射线 |
| 活度 | 指 | 又称衰变率,指样品在单位时间内衰变掉的原子数,即某物 质的“有效浓度”,或称为物质的“有效莫尔分率” |
| 半衰期 | 指 | 放射性元素的原子核有半数发生衰变时所需要的时间 |
| 居里 | 指 | 放射性活度的常用单位,代号Ci,为纪念居里夫人而命名 |
| 贝克勒尔 | 指 | 符号Bq,是放射性活度的国际单位,为每秒发生一次原子 核衰变 |
| 衰变常数 | 指 | 放射性衰变统计规律的特征量之一,表示某种放射性核素的 一个原子核在单位时间内发生衰变的几率 |
| 电子加速器 | 指 | 又称电子感应加速器,是利用感生电场来加速电子的一种装 置 |
| 电子束 | 指 | 电子经过汇集成束,具有高能量密度。主要利用电子枪中阴 极所产生的电子在阴阳极间的高压(25-300kV)加速电场作 用下被加速至很高的速度(0.3-0.7倍光速),经透镜会聚作 用后,形成密集的高速电子流 |
| keV、MeV | 指 | 3 6 千电子伏特、兆电子伏特,1MeV=10keV=10eV,1eV(电 子伏特)表示一个电子在经过1个伏特的电场加速后所获得 的动能 |
| γ射线、伽玛 | 指 | 又称γ粒子流,是原子核能级跃迁蜕变时释放出的射线,是 波长短于0.01埃的电磁波 |
| β射线 | 指 | 高速运动的电子流,贯穿能力很强,电离作用弱 |
| X射线 | 指 | 由于原子中的电子在能量相差悬殊的两个能级之间的跃迁而 产生的粒子流,是波长介于紫外线和γ射线之间的电磁波 |
| 电离辐射 | 指 | 由直接或间接电离粒子或二者混合组成的辐射,能使受作用 物质发生电离现象的辐射 |
| 辐照 | 指 | 利用放射性核素发出的γ射线、加速器产生的电子束或X射 线与物质相互作用产生物理效应、化学效应或生物效应的过 程 |
| 改性 | 指 | 通过电离辐射使高分子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得到改善,从 而提高了材料的应用价值,拓宽了其应用范围 |
| 硫化 | 指 | 在橡胶中加入硫化剂(硫磺等)和促进剂等交联助剂,在一 定的温度、压力条件下,使线型大分子转变为三维网状结构 的过程 |
| 升源率 | 指 | 一定时间内,钴源处于工作位置的时间占总时间的比例 |
| 戈瑞、Gy | 指 | 辐照剂量的单位,度量单位质量的物体所吸收的能量 |
| 环氧乙烷 | 指 | 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是CHO,是一种有毒的致癌物 2 4 质,易燃易爆,被广泛地应用于洗涤,制药,印染等行业 |
| IAEA | 指 | InternationalAtomicEnergyAgency,国际原子能机构,是一 个同联合国建立关系,并由世界各国政府在原子能领域进行 科学技术合作的机构 |
| 蒙特卡罗、MCNP | 指 | 统计模拟方法,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中期由于科学技术的发 展和电子计算机的发明,而被提出的一种以概率统计理论为 指导的一类非常重要的数值计算方法 |
| CNAS | 指 | 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由国家认证认 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 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
| Geant4 | 指 | GEometryAndTracking,由欧洲核子研究组织基于C++面向 对象技术开发的蒙特卡罗应用软件包,用于模拟粒子在物质 中输运的物理过程 |
| PLC | 指 | ProgrammableLogicController,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一种专 门为在工业环境下应用而设计的数字运算操作电子系统 |
| 环保部、生态环境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以及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 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Steris | 指 | SterisCorporation,成立于1985年,1987年更名为Steris, NASDAQ:STE。总部位于爱尔兰,是全球感染控制领域产 品及相关服务的领导者,涉及领域包括医疗器械、生命科 学、工业灭菌。 |
| Sotera | 指 | SoteraHealthCompany,NASDAQ:SHC。总部位于美国, 是一家为医疗设备、制药、食品行业等提供灭菌、实验室测 试和咨询服务的公司。 |
| Sterigenics | 指 | SterigenicsInternationalLLC,总部位于美国,目前是Sotera Health旗下的一家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医疗器械、制药、食 品安全和先进应用市场外包终端灭菌和辐照服务提供商。 |
| 诺迪安、Nordion | 指 | Nordion(Canada)Inc.,诺迪安(加拿大)有限公司 |
| 中核同兴 | 指 | 中核同兴(北京)核技术有限公司 |
| JSCIsotope | 指 | JSCIsotope,俄罗斯同位素股份公司,其钴源由Mayak ProductionAssociation(俄罗斯玛雅克生产联合体)生产, 两者同属于RosatomStateAtomicEnergyCorporation(俄罗 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 |
| 中核比尼 | 指 | 中核比尼(北京)核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核二院比尼 新技术有限公司 |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ZhongjinIrradiationIncorporatedCompany |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中金辐照 |
| 股票代码 | 300962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6,400.1897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03-08-29 |
| 上市日期 | 2021-04-09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54257216E |
| 法定代表人 | 方中华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 19层 |
| 电话 | 0755-25177228 |
| 电子信箱 | ir@zjfzgroup.com |
| 互联网网址 | https://zjfz.chinagoldgroup.com/ |
| 经营范围 | 辐照技术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辐照技术开发;投资管 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进出口贸易业务(按进出口资格证经营);实验室检测;工业 与消费产品测试、检验与验证;普通货运。电子、机械设备维 护(不含特种设备);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Ⅱ、Ⅲ类射线装置生 产;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一)股权结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64,001,897股,股本结构具体如下:
|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 | - |
|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国家持股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64,001,897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64,001,897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4、其他 | - | - |
| 三、股份总数 | 264,001,897 | 100.00%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143,099,938 | 54.20% |
| 2 | 张宇 | 6,666,788 | 2.53% |
| 3 | 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5,330,003 | 2.02% |
| 4 | 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4,289,976 | 1.62% |
| 5 | 钟革 | 3,676,785 | 1.39% |
| 6 | 任为重 | 3,241,363 | 1.23% |
| 7 | 虞安妮 | 3,010,000 | 1.14% |
| 8 | 盛伟丽 | 3,001,000 | 1.14% |
| 9 | 陈瑞岳 | 3,000,000 | 1.14% |
| 10 | 王永江 | 3,000,000 | 1.14% |
| 合计 | 178,315,853 | 67.55% |
1、控股股东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中国黄金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14,309.9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20%,为公司控股股东。
中国黄金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周洲 |
| 注册资本 | 65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100001625L |
| 成立日期 | 1984年1月17日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9号 |
| 经营范围 | 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所需的 劳务人员;组织黄金系统的地质勘查、生产、冶炼、工程招 标;黄金生产的副产品及其品的销售、仓储;承担本行业的各 类国外承包工程及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进出口业务;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 外工程项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黄金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直属企业,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公司主要业务领域为辐照技术服务、消毒供应服务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7),发行人所属行业归属于“其他制造业(C41)”大类之“核辐射加工业(C4120)”。根据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公司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之“六、核能”中的“4、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主要监督管理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IAEA(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规定,我国对同位素放射源实行全程式监管,即对放射源从制造、转让、使用、退役实施终身监管,并要求出口放射源的单位承诺回收废旧放射源。生态环境部及其派出机构、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公安、卫生、质检、安监、食品、药品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与生态环境部协同配合,确保放射源的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负责医疗保健产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医疗保健产品、食品辐照灭菌的有关标准、目录和检验方法的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辐照行业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并按照有关标准、目录和检验方法对经辐照产品进行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部派出机构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主要负责核设施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核设施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核设施现场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的日常监督和民用核设施进口核安全设备检查、试验的现场监督,民用核设施厂内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的监督等。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地方环保部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并与各级环保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实施监督管理。
辐照技术服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为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协会由行业内从事生产、制造、供应的企业以及大学、研究机构和终端用户组成。协会宗旨和主要作用包括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会员的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定、修订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业内重大项目的技术经济论证,向政府部门提出投资方向、产品开发和产业政策的建议;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接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本行业的行业评估、技能资质考核、生产监督、职业培训和许可证核发等。
2、行业主要政策、法律法规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1)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放射性物品的安全防护及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力求在发展民用非动力核技术的同时保障社会的安全,行业的主要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下:
| 政策法规 | 施行时间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 《核技术应用产业 高质量发展三年行 动方案(2024-2026 年)》 | 2024年 | 国家原子能 机构等部门 | 首次专门针对“核技术应用”产业进行顶 层设计,对于辐照加工行业,提出推广辐 照育种、辐照灭菌、辐照材料改性等解决 方案,推动辐照技术产业化,形成标准化 和模块化的应用模式。 |
| 《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24年 本)》 | 2024年 | 发改委 | 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类产 业为国家鼓励类产业。 |
| 《放射性物品道路 运输管理规定》 (2023年修订) | 2023年 | 交通运输部 | 明确许可条件,加强对承运人的监督检 查,以及规范运输行为,保障放射性物品 道路运输安全。 |
| 《放射性同位素与 射线装置安全和防 护条例》(2019年 修订) | 2019年 | 国务院 |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 置的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取得生态环境部 颁发的许可证。 |
| 《民用核安全设备 设计制造安装和无 损检验监督管理规 定》(2019年修 订) | 2019年 | 生态环境部 | 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 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
| 《“十三五”核工 业发展规划》 | 2017年 | 国家国防科 技工业局 | 提出促进核技术应用,壮大核产业规模。 重点加大核技术在农学、医学领域的应用 范围,更好地将核技术服务国民经济建 设。 |
| 《建设项目职业病 防护设施“三同 时”监督管理办 法》 | 2017年 | 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 总局 | 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 报告。 |
| 《“十三五”国家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规划》 | 2016年 | 国务院 | 1、以全球视野前瞻布局前沿技术研发, 不断催生新产业,重点在空天海洋、信息 网络、生命科学、核技术等核心领域取得 突破,高度关注颠覆性技术和商业模式创 新,在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形成独特优势, 掌握未来产业发展主动权,为经济社会持 续发展提供战略储备、拓展战略空间。 2、发展非动力核技术。支持发展离子、 中子等新型射线源,研究开发高分辨率辐 射探测器和多维动态成像装置,发展精准 治疗设备、医用放射性同位素、中子探 伤、辐射改性等新技术和新产品,持续推 |
| 政策法规 | 施行时间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 动核技术在工业、农业、医疗健康、环境 保护、资源勘探、公共安全等领域应用。 | |||
| 《关于加强辐照食 品监管及部门职责 分工的通知》 | 2010年 | 中央编委 | 明确由卫生部负责组织辐照食品安全性评 估,组织制定辐照食品有关标准、目录和 检验方法。环保部负责辐照装置单位辐射 安全许可和监督管理,辐照人员资格和培 训管理。质检总局负责规范辐照食品标签 管理,按照有关标准、目录和检验方法对 经辐照装置单位加工处理的食品、食品生 产单位使用的辐照食品原料进行监督管 理。 |
| 《全国辐射加工技 术产业“十二五” 发展规划建议》 | 2010年 | 中国同位素 与辐射行业 协会 | 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改善民生、打造 低碳经济对辐射加工技术及辐射加工产品 不断增长新需求,提高电子束与γ射线利 用率,为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做示范性贡献 的发展目标。 |
| 《放射工作人员职 业健康管理办法》 | 2007年 | 卫生部 |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
| 《放射性同位素与 射线装置安全许可 管理办法》 | 2006年 | 环保部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 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
| 《民用非动力核技 术高技术产业化专 项》 | 2004年 | 发改委 | 明确提出要引导、推动我国民用非动力核 技术应用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增长, 用5年左右时间使我国的非动力核技术工 业应用的产业化规模达到1,000亿元的水 平,并保持年均15%以上的增长速度的目 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放射性污染防治 法》 | 2003年 | 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 | 国家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实行预防为 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 针。国务院环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放 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 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有关的放射性 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
(三)行业发展概况及主要特点
1、行业发展概况
(1)辐照技术服务基本情况
核武器、核电及民用非动力核技术是核技术应用的重要领域,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包括核探测、核医疗、放射性同位素及制品、辐照等应用,涉及工业、农业、医疗健康、环境保护、资源勘探和公众安全等各个领域。二十世纪以来,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快速发展,在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加速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提高诊疗技术装备水平,改善生态环境,提升食品安全性,保障社会和公众安全等方面做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
辐照技术服务,即利用放射性核素发出的γ射线、加速器产生的电子束或X射线与物质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物理效应、化学效应或生物效应,影响微生物的生理活性、改善物质性能或导致物质的降解、聚合与交联改性,从而达到预定目标和效果。我国辐照产业主要包括辐照改性(辐射交联线缆、热缩材料及制品、发泡材料、轮胎预硫化、辐射接枝膜材料、印染材料、辐射固化、辐照聚合等)、辐照灭菌服务、环境治理与公共安全保障(重污水处理、有毒有害固体垃圾处理、烟气净化、违禁特异物检测)三类。
| 辐照灭菌 | ||||||
| 辐照改性 | ||||||
| 环境治理与公共安全 | ||||||
| …… | ||||||
| 同位素及制品 | ||||||
| 核电 | ||||||
| …… | ||||||
| 核武器 | ||||||









